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少年黃琪」(前)再度行騙又被逮。記者李奕昕/攝影 分享 facebook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少年黃琪」涉嫌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盜刷信用卡,上網購物或在精品店消費,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出遊澎湖刷卡住飯店;昨天他被捕後,新北地檢署讓他3萬元交保,但6個小時過去,黃覓保無著,哭窮沒錢繳,檢察官改為限制住居。今天上午黃琪發出聲明稿,再次澄清並非盜刷,而是持卡人原先授權他刷卡,事後卻因關係生變,一概否認,他會備齊資料提供給檢察官;黃琪表示「歷經長時間的偵訊」、「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仍要發出聲明,特別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希望不要牽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檢警指出,本名黃照岡的黃琪(25歲)是詐欺慣犯,曾假冒頂新集團少東申辦金融卡盜刷而入監,去年5月假釋出獄,又冒充國泰集團千金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住宿及用餐,本月初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交保期間仍持續行騙。今年4月起,黃與友人鍾姓男子(26歲)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號及個人資料,向銀行申請「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以手機變更門號收取認證簡訊,開通功能後上網購買3C產品、服飾及化妝品,曾在台北市誠品信義店刷卡消費;向澎湖高級飯店訂房時,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索取折扣。前天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逮捕兩人,初步清查盜刷34件,金額7萬餘元,檢察官複訊後,將黃依3萬元交保,鍾限制住居;因黃稱籌不出錢,晚間改為限制住居。黃琪聲明函全文: 針對此次警方認為黃琪盜刷他人信用卡案件,黃琪之聲明如後:一、本案所用來綁定ApplePay的信用卡,均是經過持卡人授權使用。相關的書面授權資料,也已於最快的時間內整理完成,週一將即遞狀至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二、本案之相關信用卡資料(包含卡號、有效期限、授權碼)以及持卡人的個人基本年籍資料,均是持卡人本人所交付,並授權我於一定額度內使用。何謂盜刷?三、相關授權經過以及對話紀錄,我都有留存,實在不容因為對方與我的關係生變,便一概否認先前授權我使用的事實,甚至向該管公務員誣指為盜刷。其心態究竟何在,著實可議。四、由於這件案件的緣故,我拖累了太多無辜的人。因此,在歷經了長時間的偵訊後,哪怕忍著雙手手腕上因為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我都得打下這篇短短的聲明。五、我相信司法機關一定會就本案作出客觀合理的判斷,然而,無論有罪或無罪,都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罪實在不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懇請各位媒體朋友,在報導上能夠高抬貴手,留給無辜的人一些隱私和空間。六、對於消耗那麼多社會資源,也浪費各位媒體朋友那麼多的時間,非常愧疚。誠心的向各位致上最由心的歉意。黃琪 於 2016.8.26 上午 5 時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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